伦理委员会简介


甘肃省中医院伦理委员会组建于2008年12月,历经十次调整或改选,现有委员15人,分别由从事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业以及独立于研究实施单位之外的人员组成。伦理委员会现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办公室主任1名,专职秘书1名,下设临床科研、药物临床试验和医疗器械、设备两个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功能符合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审查方式为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以及快速审查。医院伦理委员会于2014年8月通过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建设,2016年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认证,2019年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再认证。2020年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监督审核工作。

伦理委员会设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备,能够满足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伦理委员会制定了完善的临床试验审查制度、伦理审查申请指南和SOP,并建立了初始培训及继续教育建立培训机制,所有伦理委员均经过伦理相关法规知识的培训,从而保证本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能力达到规范要求。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基本医疗职责,维护受试者尊严,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规范开展;对本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等;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相关伦理审查培训。伦理审查应当独立、称职和及时。 

经过14年的不断建设和改进,从伦理审查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SOP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医院伦理审查的质量和数量也有了较大提升,最大限度地使受试者知情并保护受试者权益。医院伦理工作也得到了全国的认可,是甘肃省唯一一家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再认证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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