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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点击数: 字体:

省中医药研究院、医院各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创新基地建设和提质增效,突出创新平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根据省科技厅年度工作部署,近期对省级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采取上下衔接的方式,先由各创新基地依托单位进行自评,省科技厅结合全省创新基地布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绩效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运行情况,解决相互衔接不强,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等问题,为全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提供参考。

二、评估对象

12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研究中心)、13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25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7家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2家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三、评估内容

提供近3年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科研条件与平台建设、研究水平与贡献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困难与问题、主要措施,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1.省级重点实验室。围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面向影响全省长远发展稳定的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

3.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面向重大临床需求和产业化需要,开展大样本临床循证、转化医学和防控策略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普及普惠。

4.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全省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植物种质、动物种质、微生物菌种、病毒、细胞、实验动物、数据等资源的收集、整理、保藏和利用。

5.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研究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自评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近3年创新基地运行绩效,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经济效益证明、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名单、知识产权证明等),与创新基地无关的佐证材料不得列入。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甘肃省骨关节退行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甘肃省中西医结合麻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提前准备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于2021年8月16日前上报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盖章后报送甘肃省计算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处 何建武 0931-8885176

省计算中心 王 娜 0931-8803756

达 虎 0931-4549348

报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2号甘肃省计算中心406室(邮箱:274058797@qq.com)

 

 

科研处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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