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结束工作,正式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办理移交。在这个基础上,政务院各机构迅速组建起来,并立即开始工作。华北人民政府结束工作后,所辖五省二市归中央直属,另在政务院下设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
来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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