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医院中西药联合应用评价制度
中西药联合应用评价制度
一、为监测患者中成药和西药联合应用(简称“中西药联用”)合理性,提高患者用药安全,规避患者用药风险,加强中西药联用管理,落实中西药联用评价工作,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中西药联用”是指中成药与西药、中西药复方制剂与西药(或中成药)的联合应用。
三、中西药联用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评价药物之间是否有以下情况:
1、是否有不良药动学(PK)相互作用;
2、是否有不良药效学(PD)相互作用;
3、是否有配伍禁忌;
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是否将给药途径相同的中西药分开使用;
6、是否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药联合使用;
7、其他增加患者用药风险的中西药联用情况。
四、中西药联用评价工作归药学部管理,由具有较丰富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和实施。
五、中西药联用评价工作每两月开展一次,处方抽样参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中西药联合应用的患者数不少于30例/月。
六、药学部定期对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提醒医务人员处方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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