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处工作职责
医疗保险处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围绕省、市医保政策落实、基金监管、患者服务及医院内部医保开展工作,确保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优质、规范、高效运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医保政策执行与院内落地。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医保政策,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工作,依据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及管理要求,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对外联络与质量管理。加强与各协议医保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调整、衔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做好参保患者(含异地就医)的就医管理、付费改革、医保审核、对外联络、质量管理、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等各项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管理,完成各级医保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医保日常工作管理。根据国家、甘肃省及省内各市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规定,负责省直、兰州市及省内外异地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入院登记、出院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直工伤以及兰州市工伤保险患者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门诊治疗用药的审核及相关工作,承担本院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参保手续,及住院审批、管理工作。承担本院在职与编外职工医疗、生育及工伤保险的审核认定与办理。
四、基金监管与合理控费。负责所有医保患者住院、普通门诊、长期门诊结算报表编制、费用申报及拨付工作,各类医保基金核算、对账、拨付,智能监管申诉及特殊病例申报工作。
五、医保数据对接。及时与国家、省、市医保平台对接更新耗材药品目录库,确保医院医保数据与医保平台数据一致,按时上传 DRG 分组的结算清单以及 DRG 所需的各项数据汇总分析。
六、政策解读与宣传培训。负责全院医保政策的培训学习,下科室指导医务人员正确执行各项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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