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规范经济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运营效益,为医院战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和决策依据。具体职责如下:
一、政策法规执行。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意见》等,确保医院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进行。
二、会计核算管理。规范组织医院会计核算工作,按时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有序。
三、财务制度建设与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并监督执行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规范经济行为,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筑牢财务 “红线”,强化财会监督。
四、 内部控制建设。依据《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牵头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拟定建设方案,组织协调内控日常工作,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五、全面预算管理。负责医院年度预算编审、分解下达、执行监控、分析报告、调整优化、决算编审及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完整性提出建议与意见。
六、资金管理。负责医院各项资金的管理、安全与筹措。规范收费业务资金收缴、窗口监管及及时核算入账;加强门诊住院预交金和病欠管理;加强往来款项核算、核对与清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支持。
七、成本管理。开展医院成本费用的预测、核算、控制与分析,完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出降本增效的优化建议。
八、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配置论证、预算、购置、 出入库、维修、盘点、产权登记、报废处置及物资消耗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同建立资产预算绩效与效能考核机制,按时报送资产月报、年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九、价格管理。负责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及其他收费项目价格管理。依据国家规范组织项目成本测算,监督价格政策执行;负责新增及修订项目价格的核算与申报;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名称与收费票据、会计科目、病案首页费用分类的对应关系;负责成本检测系统数据汇总上报;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十、票据管理。负责医院各类收费票据(财政票据、纸质票据、数电票据等)的申领、核销、使用监督、现金入账核对及保管工作,防范虚假发票与重复报销风险。
十一、薪酬福利管理。按时完成职工工资及福利性补贴发放;负责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个人所得税等项目的代扣代缴工作。
十二、税费管理。负责医院税费筹划、 申报与缴纳工作,建立税费台账,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十三、会计档案管理。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的归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时限移交档案室。
十四、外部协调。做好外部协调,建立良好的沟通配合机制。
十五、队伍建设。负责医院经济管理人员的财经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持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十六、综合任务执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科室管理。负责物价与收费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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