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负责统筹医院安全生产、治安、消防、交通、应急、人防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统筹全院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任务。
二、法治教育及培训。贯彻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政策;开展职工法治教育、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制定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制定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随时掌握医院安全动态,定期分析、总结医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医院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和外来施工单位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以保障医院安全;组织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调解疏导医院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落实社会治安责任制,维护医院稳定;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措施;确保重大活动、会议的安保工作。
五、车辆管理。规范院内车辆停放,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六、户籍管理。落实社会治安责任制,管理集体户 口。
七、固定电话管理。规范固定电话管理,保障院内通信畅通,按期缴纳固定电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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